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张家口市社保中心特别提醒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完成缴费,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1.因政策规定养老保险费跨年不能补缴,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等灵活就业人员,在2021年12月24日之前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税务部门自助缴费渠道:“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
2.请自愿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于2021年12月24日前尽快办理核定、缴费。通过“张家口人社”手机APP“业务办理”模块进行核定,使用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3.养老保险费中断,可以办理退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不要求必须“连续”。按照我省目前的养老金计算办法,城镇职工退休养老金主要与以下因素有关:
(1)本人累计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待遇越高;
(2)本人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待遇越高;
(3)退休上年度全省社平工资。
所以只要坚持多缴、长缴,退休待遇会相应提高。
★再次提醒:请广大参保人员从官方渠道了解2021年张家口市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通知,如有变动,我中心会在第一时间发布通告,同时请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尽量选择网上自助缴费模式,及时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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